关于“三大战役”挂图作战
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26日)
7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佟海燕同志带队,通过察看询问、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中铁青岛世界博览城、西海岸智慧物流产业园、海尔滚筒互联工厂3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7月18日,佟海燕同志又主持召开了由区城建局、国内招商局、国际招商局、投资促进办、贸促会等部门单位参加的项目建设座谈会,听取了与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项目建设的工作汇报。
此前,区人大常委会还专门组成调研小组,于6月2日召集区发改局、园区统筹办、规划局、城建局等12个部门单位召开了重点项目建设座谈会;6月8日,深入海高、融发、黄发、西海岸交投等平台公司,就项目融资工作进行了调研;6月20日-29日,赴青岛瑞源集团、西海岸市政公司等企业就项目施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7月10日-21日,分别同管委区政府督查室、财政局、统计局、行政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题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运用不够深入
调研发现,部分部门单位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少长期系统的关注、研究和预判,在项目筛选引进、项目投融资、项目产业管理等方面,宏观视野不够宽,对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比如,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给出了限定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对国家这些宏经济政策的调整,除了少数部门单位认真研究并有所应对外,大部分部门单位对“这一政策变化可能对新区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缺乏足够认识。
(二)项目建设指导协调机制尚需完善
在项目建设中,诸如纳税纳统、规划、闲置土地等问题,需要上升到区级层面统一指导、协调解决。
一是“纳税纳统”工作有待加强。第一,大企业税收贡献率有所下降。象海尔、海信等在新区拥有规模庞大工业园区的大型企业集团,缴纳的税收额与其通过地方优惠政策获得的财税补贴不成比例。再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在新区有10条油气管线长达310公里,除东黄复线、东黄老线(已停输)外,均未在新区纳税。第二,“纳统入库”工作较为薄弱。截至6月底,在纳入挂图作战范围约400个项目(不包括未开工项目)中,入库(国家统计名录库系统)项目仅为24个。
二是规划制约问题亟待解决。第一,青岛市总体规划与新区实际现状部分不符。《青岛市总体规划》(新版规划)于2016年1月获国务院批复。该总规对上一版《青岛市总体规划》(旧版规划)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新区约有13平方公里工业、仓储等建设用地调整为商住及绿地公共设施用地。如,中澳冷链物流项目二期用地,旧版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新版规划为绿地,用地性质不符,无法完成供地。法国圣戈班新上汽车玻璃项目,旧版规划为工业用地,新版规划为商住用地,无法完善建设手续。第二,新区目前尚未实现规划全域覆盖。根据2016年区城规委确定的意见,无控规区域暂停规划审批。所在区域的部分重点项目,缺少规划审批依据。
三是落地协调机制有待改进。调研发现,有的功能区有项目,但辖区内没有符合项目要求的土地;有的功能区有土地,却没有合适的项目。专业招商部门与功能区、镇街管区在项目落地环节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具体。
四是闲置土地问题较为突出。新区范围内大约有工业、商住地产等闲置土地7万亩左右,既没有项目入驻,又不能产生其他效益,造成极大浪费。
五是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单一。大多平台公司融资业务仅限于新区范围,单纯依赖“政府注入优质资产争取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融资能力有待提高。
六是工业项目投资增速偏低。1-6月份,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02.4亿元,工业项目完成投资248.1亿元,分别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9.9%和24.6%,同比下降1.4%和15.9%。
七是项目建设部分环节督查不够到位。在签约项目是否符合新区产业定位、开工项目是否严格履行招商合同、竣工项目是否达产达效等关系项目质量效益的环节,尚未明确监管责任,纳入督查范围。
(三)项目建设具体操作层面存在制约因素
一是筛选论证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重点项目的筛选,缺乏充分论证,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多过滥现象。特别是在每年上报下一年度重点项目工作中,较少从新区战略定位出发,进行认真的可行性研究,上报项目不符合审批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即使获批,往往也会因为对征迁信访等工作缺乏科学论证,致使部分项目无法按规定时间加快推进。
二是施工准入制度有待完善。近年来,随着工程招标入青许可、入区许可的取消,人员设备、施工管理、技术监督等相对薄弱的外地小型施工单位,挂靠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参与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投标,往往通过违法转包等方式进行施工建设,难以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三是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两个“较为薄弱”。第一,社会专业机构服务能力较为薄弱。部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专业机构,服务意识差,专业水平低,相关报审材料特别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普遍存在报件时间把握不准确、材料内容照搬照抄等不负责任的现象。第二,项目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部分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个别人员甚至从没接触过工程项目,缺乏工程管理实际经验。部分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对招投标流程不熟悉,因相关技术参数提供不及时不准确而废标的现象时有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