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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5号
发布时间:2016/3/30 11:05:25      来源:黄岛区人大

 

青岛市黄岛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黄岛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光金的提请,于2016年3月29日决定任命:
戴朝辉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庭长;
刘文杰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徐付波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西才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吴应元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刘凯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戴朝辉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徐付波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刘西才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黄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波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许金珍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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