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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8/7 16:38:30      来源:黄岛区人大

 

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17年5月26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新区承接国家战略、担当国家使命、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建设富有活力宜居幸福美丽新区的关键时期。区人大常委会要抓住“五个加强”,练好履职内功,提升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行动自觉,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新区承担国家、省市赋予的历史重任发挥积极作用。现就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养
1.强化政治意识。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切实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时刻紧跟,坚决捍卫核心的绝对权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新区的生动实践,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把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穿履职全过程,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建设让区委信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2.强化大局意识。要做到胸有大局、彰显大气、善谋大势,在中央、省市区委确定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部署人大工作,服从服务国家战略。要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在工作部署上突出中心、工作方法上贴近中心、工作监督上紧扣中心。要紧紧围绕区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聚焦海洋经济、改革创新、项目建设等重大工作,议大事、督重点、促落实,推动新区发展实现新跨越。
3.强化主动意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勤勉敬业、干事创业、进取有为的精神状态。要主动把支持、服务新区发展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职能定位,发挥独特优势,找准结合点和发力点,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新区发展建设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4.强化法治意识。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善于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做到视察调研先学法、讨论问题不离法、监督检查依靠法、决议决定遵循法。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就事关全局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新区打造海洋强国战略新支点、全省对外开放桥头堡、全市创新发展排头兵。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5.增强学习力。要从国家级新区战略定位的高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知识,努力建设学习型团队。要健全完善常委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常委会会前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集中培训和学习考察,注重向书本学习、向代表群众学习、向基层实践学习,争做工作多面手,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6.增强创新力。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带头强化充满斗志的创新意识,带头弘扬充满激情的创业精神,带头凝聚充满活力的创造力量,把上级部署与新区区情相结合,把外地经验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把依法监督与服务大局相结合,不断更新观念,主动探索实践。要积极研究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制度和理论,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努力在国家级新区人大工作中率先前行、走在前列。
7.增强决策力。要建立决策前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常委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通过组织专家论证会、专家论坛等形式,认真听取专家顾问的科学意见,为常委会决策提供智力支撑。要探索实施决策项目面向社会发布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决策提供民意基础。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成效
8.自觉担当作为。要对标先进地区人大工作,全方位提升工作水平,争当实干表率。要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畅通议案、建议搜集渠道,索实施询问、质询等监督办法,评议“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加大对决议、议案、建议、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意见、视察调研意见、询问质询意见、评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推动基层人大建设,加强对镇街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考核代表联系组工作情况,齐心协力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9.自觉改进作风。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督促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严格执行“十严格、十严禁”相关规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纪律、整顿作风、提高效能,用优良的作风凝聚正能量。
10.自觉律己用权。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履职情况。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守道德防线、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坚决维护常委会的良好形象。要强化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
四、加强阵地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11.健全服务平台。要组织代表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宪法法律、人大监督等知识,拓展代表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要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让代表参与督办全过程,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满意率。要健全促进代表履职机制,制发履职手册,签署履职承诺,健全履职档案,推动代表为新区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2.健全联系机制。要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部门(镇街)、代表组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三联系”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进行谈心谈话活动,逐步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13.健全履职载体。要及时向代表通报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常委会工作和会议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要广泛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参加“一府两院”重大活动,加强代表与部门、镇街的互动交流,增强代表的主人翁意识。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制水平
14.坚持集体领导。要坚持集体履职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要树立常委会工作“一盘棋”思想,密切组成人员之间的联系,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形成整体合力。
15.坚持规范引领。要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性和工作特点的研究,健全重大事项决定、监督、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制度,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推进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6.坚持依法办事。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履行职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努力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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