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人大工作的意见
(2017年12月4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促进新区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宪法、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工委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镇街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镇街人大工作重要意义
1.正确把握镇街人大性质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新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组成;镇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区级以上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2.深刻理解镇街人大重要作用。镇街人大工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加强镇街人大工作,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富有活力、宜居幸福美丽新区的现实需要。
二、加强党对镇街人大工作的领导
3.重视镇街人大工作。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根本要求。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镇街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尊重镇街人大法律地位,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关系,保证镇人大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保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全面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4.落实党委领导责任。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坚持党领导一切的原则,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布局,研究制定加强人大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要加强对镇街人大日常工作的领导,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二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汇报。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党委领导。
5.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健全镇街人大组织机构,是健全人大组织制度的必然要求。要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的规定,设镇人大专职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专职主任一人,镇人大副主席一人;设镇街人大工作办公室,由镇街党政办(综合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必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镇街人大具体工作。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大干部队伍,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力量。要把镇街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选派政治坚定、经验丰富、群众信赖的干部担任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有计划地安排镇街人大干部同党政部门、司法部门干部之间的合理交流。镇街人大干部的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工委区委报告。镇街人大干部享受同级党政干部政治经济待遇。
7.加大财政保障力度。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明确要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设立年度预算专项,保障人代会闭会期间开展听取讨论专项工作报告、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经费需要。落实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要加大人大工作办事机构、镇街代表履职阵地等基础性投入,明确独立的办公活动场所,配备必需的工作设备设施。
8.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将镇街人大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工委区委对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年度综合考核,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负责组织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镇街人大干部评先树优、推荐重用的重要依据。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完善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加大对镇街人大工作机构工作情况、区直部门单位驻镇街工作机构接受人大监督情况的考评力度。
三、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镇街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联系
9.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对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监督,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区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完善监督制度措施,对镇人大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区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对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建议批评意见情况进行工作监督。对镇人代会、镇人大主席团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予以依法撤销或纠正。
10.加强指导联系。要指导镇制定完善镇人代会筹备召开程序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工作机制、代表建议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镇街人大工作制度,定期听取镇街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完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对涉及镇街的重要工作,征求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意见。
11.强化联动协同。健全完善委托授权和申请提交制度,对属于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事项,可以依法委托镇人大主席团、授权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组织代表开展监督活动;对基层群众普遍关切、镇街又难以推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申请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活动。鼓励和支持区级以上人大代表参加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安排和组织的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12.促进工作交流。建立镇街人大工作交流座谈会制度,定期组织镇街开展人大工作观摩讲评活动,对各镇在落实人大主席团法定职权、提高镇人代会会议质量、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监督工作、健全任免程序等方面的好做法,以及各镇街开展主题活动、建设履职阵地、督办代表建议等方面的好经验,要及时予以提炼概括,总结推广。
13.推进资源共享。坚持信息资源共享。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汇编整理人大及“一府两院”有关专题材料,印发镇街人大学习参考。坚持基础资源共享。区人大代表工作站等基础设施,与镇人大实行共建共享,促进基础资源节约优化。坚持培训资源共享。区人大常委会要在选择培训课题、联系培训机构、确定培训师资等方面,与镇级人大实行协调共享,规范镇人大代表履职培训。
四、全面落实镇街人大法定职权
14.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开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保证。要依法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确保会议于每年年初和年中分别举行一次,必要时,依法临时召集镇人民代表大会;会期每次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不少于两天。要创新议事形式,通过采取联组、分组和重点发言等方式,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议深议透重要议题。会议决议决定和选举结果,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布,并按规定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15.加强镇人大主席团建设。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在镇人代会闭会期间,主席团每年要选择若干关系本镇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听取反映代表和群众对镇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6.充分发挥人大主席作用。镇人大主席应当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在镇人代会闭会期间,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研究开展主席团工作;根据主席团的安排,负责联系镇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镇政府的建议批评意见,督办重点议案建议;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做好辖区内区级人大代表的组织服务工作。
17.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依法实施监督是基层人大最主要的经常性工作。镇人大主席要根据镇人大主席团的安排、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开展讨论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部门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镇街人大要支持代表持代表证依法就地视察,被视察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配合;集体视察时,要支持代表依法约见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被约见的镇街负责人应当听取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18.加强履职阵地建设。人大代表履职阵地是代表开展履职活动、接受选民监督的重要场所。各镇街要按照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标准要求,科学划分代表联络组,在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至少分别设立二处人大代表活动平台,构建以区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中心、以镇人大代表履职阵地为支撑的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阵地体系。要加强履职阵地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标牌、有制度、有活动等要求,建立健全履职登记、履职公开、履职评议等各项制度措施,保证履职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19.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结合本镇街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加强统筹协调,把主题实践活动同党委中心工作衔接、与全区重点工作吻合,增强主题实践活动针对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活动机制,细化落实措施,及时总结调度,提高主题实践活动实效性。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级代表积极参与,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通报表彰,扩大主题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20.加大代表培训力度。要制定培训计划,健全和完善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制度,分批分类做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要精选培训课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丰富培训学习内容。要提高培训效率,注重采取案例分析、互动问答、履职经验介绍等适合代表特点的方式方法,激发代表学习兴趣。要严格培训考评,每次培训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21.加强代表履职监督。要完善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并通报表彰。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落实履职考核措施,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代表履职公开制度,定期在镇街公示栏通报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教育督促人大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履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五、加强镇街人大自身建设
22.加强政治建设。政治建设是人大自身建设的根本性建设。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增强党的观念,接受党的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中央、省委、市委、工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
23.加强纪律建设。重点强化人大工作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纪律教育,严肃纪律执行,使人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4.加强作风建设。要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力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优质服务。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自觉整治“四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自觉做到干净干事。
25.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本领。要认真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掌握具体工作要求,提高依法履职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做好镇街人大各项工作。
26.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区镇街政务网站开设镇街人大工作专栏,加强区镇街人大的纵向沟通和各镇街之间的横向联系。探索运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移动即时通信工具,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人大工作影响。
〔此件发至各大功能区党(工)委(党组)
各镇党委,各街道(管区)党工委,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党(工)委(党组),驻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区直属企业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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