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12月15日青岛市黄岛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黄岛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王延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岛区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黄岛区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黄岛区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强调,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前瞻意识,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增强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可行性;要强化法治意识,规范约束收支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要强化依法科学理财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预算执行的时限性、实效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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