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黄岛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光金的提请,于2018年7月30日决定任命:
王明、王霞、付丽、刘爱江、刘嘉媛、孙泽峰、孙德胜、安丰文、许世英、宋勇、张传斌、张艳、李宁、李桂燕、李海明、李静茹、邵明厚、陈云云、陈兆明、陈兆彬、陈军、陈照胜、宗绍锡、宗绪胜、侯方斌、姜岳文、姜科万、胡岳潭、赵春华、逄金山、徐壮飞、曹青、隋高飞、董晓、韩慧云、鲁峰峰、甄程、翟建、薛太全、薛月建、薛兴传、薛君娜、薛宝林、薛娜、薛善业、薛葵、戴涛、刘嘉惠等48人为黄岛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薛崇耀、罗仁友、王泽银、王婷婷、李守文、宗德涛、殷增敬、季婧、杨敏、冷玉玲、单宝林、刘明明等12人的黄岛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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