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在青岛市黄岛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光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岛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黄岛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实现了法院的内涵式发展、跨越式提升。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全年新收各类案件22966件,审、执结22154件,标的额6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7%、7.9%和59.6%。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区委“六抓六促”总体部署,着力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制定出台了《为西海岸新区各大功能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助力企业发展”活动、实施“司法提速”工程等多层次服务,强化对各大功能区的司法保护。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常态化应急机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稳定风险评估,主动参与化解了丰泰商厦、海上嘉年华等一批群体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商事案件5970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其中审结银行借款、保险合同等纠纷案件1040件,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买卖、运输、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627件,维护市场诚信。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1600余次,为企业挽回损失1.8亿元。全面实施审判精品战略,审结涉外案件18件,优化涉外商事司法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3件,依法办理了深圳华强数字动漫公司著作权纠纷、青岛海信电器股份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保障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77件,判处罪犯2340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17件,判处罪犯383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管理秩序犯罪,审结危险驾驶、贩卖毒品、容留吸毒等犯罪案件1046件,判处罪犯1202人。依法严惩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32件,判处罪犯62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2件,判处罪犯17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288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对178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促成和解,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坚持严格司法与人性司法并举,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9件,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
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完善涉民生案件审理机制,妥善审结民事案件9102件,充分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案件1867件,弘扬优秀传统和社会公德。审结交通事故、医疗损害、产品质量等侵权案件2575件,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1493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989件,标的额8.4亿元,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金融秩序稳定。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结涉军案件15件,深入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完善交通事故联动调解、小额诉讼、劳动争议巡回审判等机制,引导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人民网刊发了我院经验做法。
着力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4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3件。针对行政案件特点,特别是对土地房屋管理等领域案件,加大诉讼协调力度,经协调和解后撤诉32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件次。认真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先后提出土地资源、房屋管理、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司法建议13条,堵塞了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落实执法联席会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制度,支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5064件,标的额12.6亿元。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60人,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LED大屏幕等多种媒介,全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16人次,促成案件执结596件,标的额4700余万元。加强协调联动,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729人次,限制出境8人次,司法拘留212人次;强化协调配合,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刑事侦查8人,提起公诉5人,判处刑罚3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对抗执行的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主动与公安、银行、房管、税务等部门对接,完善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全年共发送网络查询信息26万余条,查控被执行人8703人次,查控车辆230辆,直接扣划案款2.5亿元,最大程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积极推进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司法水平
突出改革创新主旋律,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有效促进了司法水平提升、工作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
推进审判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审判工作机制,审结涉安全生产刑事案件50件、行政案件31件,法治化解决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精心组织部署,审结了“11·22”事故系列案件,对14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准确把握各大功能区的差异化司法需求,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口循环经济区分别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港务商事审判庭,助推绿色、开放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68件,判处罪犯479人,案件平均庭审时间缩短为5分钟,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7天,刑事速裁工作走在了全国基层法院前列。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黄岛模式”,在交通事故、金融保险、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多个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依法确认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协议195件,开展诉前调解748件,接受委托调解964件,最高法院领导来我院进行专题调研,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推进审判执行模式创新。扎实推进主审法官责任制,明确主审法官的办案权限和办案责任,打造16个新型审判团队,依法独立裁判,独立承担责任,人均结案数同比提升15%,案件上诉发改率同比降低13%。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严格限定讨论案件的范围。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全年共审结案件8417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49.3%。积极探索实施执行长负责制,组建7个执行团队,赋予执行长案件分配、指挥调度、审查裁决等权限,实行扁平化管理,案件执结率同比提升20%以上,省高院转发了我院实施执行长负责制的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采取繁简分流、均衡结案等措施,全力提升审判质效。2015年我院法官人均结案156件,办案总数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民商事案件调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等指标在全市法院始终保持最好水平。
推进便民利民机制创新。打造综合性诉讼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推行远程立案、巡回办案等工作方式,就地办理案件900余件,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流程公开力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7189份。拓展诉讼服务空间,与媒体合办“法治黄岛”、“法官在身边”等栏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电子触摸屏等信息手段,打造网上、网下互联互动的便民诉讼平台。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共缓减免诉讼费18.7万元,为特困当事人提供救助金250余万元,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认真对待每一起信访案件,院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带班接访、带案下访397人241件次;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平台,与最高法院专线直通,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涉诉信访量同比下降12.8%。
三、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坚定。深入挖掘、宣传、学习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裴海明同志的先进事迹, 激励全院干警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干警赴专业院校学习培训123人次,有效提升了法官理论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从着装、庭审等细节入手规范司法行为,让“持续从严、越来越严”成为常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廉政监察、审务督察等制度,先后开展审务督察活动10次,发布督察通报10期,发出院长督办令17份,促进作风转变、办案规范、质效提升。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汇报法院党组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我院执行工作情况,并对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改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案件、见证执行22批179人次,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事项15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补充选任人民陪审员119人,案件陪审率达到88.5%。区法院还主动向区政府、区政协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得到了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连续24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最高法院表彰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上级法院和市区领导同志多次到我院视察并给予充分肯定。我们深深地感到,一年来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越发凸显;“信访不信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债务人规避执行现象比较普遍,“执行难”问题仍需要下大力气破解;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持续提升,限制了司法公开的深入推进,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区法院将全面贯彻区委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作为。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新区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新需求,及时研究制定司法服务新举措。根据各大功能区的区划范围和司法需求,调整优化派出法庭工作布局,打造各具特色的功能区法庭,保障新区率先科学发展。
二是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积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要求,着力完善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执行长负责制,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专业法庭建设,深入探索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提升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妥善化解。
三是在信息化转型升级上有新进展。按照法院信息化3.0版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办公办案、司法便民、指挥管理、数据处理、智能控制五大平台,构建高效、阳光司法,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四是在提升公信权威上有新成效。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以司法公信推动社会诚信。认真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向裴海明同志学习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地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职,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实施海洋战略、率先蓝色跨越、建设美丽新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