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增设黄岛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更名黄岛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为黄岛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4月10日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黄岛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增设黄岛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黄岛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更名为黄岛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整后,黄岛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委员会。原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名称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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