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黄岛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第三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山东省首个、国家级新区唯一的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获批以来,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部署要求,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注重夯实基础、突出特色,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实践,全力打造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黄岛特色模式”。
确立一个理念: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突出两个特色: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经略海洋、军民融合、自贸试验区和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彰显新区特色。
组建三级网络:区级层面,成立立法联系点办公室,下设两处“立法联系点活动中心”,打造两个法治广场;镇街层面,设立“立法联系点活动站”,与各镇街人大合署办公;社区层面,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与代表工作站有机融合,实现一个场所、两种职能。同时,在全区政府部门、高校、企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立法联系单位,全面融入三级立法联系网络。
覆盖四类群体:征求意见覆盖市民群众、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四类群体。
采取五种方式: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网络平台五种方式,收集意见建议。
完善六项制度:建立完善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立法联系点组织架构、立法联系点工作流程、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六项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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